關于選聘審計中介機構的公告
詳細說明
南(nan)寧交投能源(yuan)發展有限責任公(gong)(gong)司(si)(以下簡稱:交投能源(yuan)公(gong)(gong)司(si))是(shi)南(nan)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gong)(gong)司(si)全資子公(gong)(gong)司(si),主要對加油站、加氣站的(de)投資建(jian)設與運(yun)營(ying)管理(li)。因工作(zuo)需要擬(ni)選聘具相(xiang)關(guan)資質條(tiao)件的(de)中介機構承擔公(gong)(gong)司(si)下屬(shu)子公(gong)(gong)司(si)領導人員(yuan)任期(qi)經濟責任審計工作(zuo)。現(xian)將有關(guan)事項公(gong)(gong)告如下:
一(yi)、選聘人
南寧交投能源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二、選聘內容(rong)
對張慶寶同志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在廣西中油寧祥石油有限公司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對張慶寶同志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南寧交投威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
三(san)、服務費(fei)用
本次審計服(fu)務費用總額上限為人(ren)民(min)幣陸萬元(yuan)整(60,000.00元),超出費用總額上限的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四、時間要(yao)求
上述“二、選聘內容”中的任期為項目委托審計基準日,出具審計報告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前。
五、中介機構的報名(ming)條件及(ji)要(yao)求
1.依法設立并連續正常執業滿三年以上,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基本情況(成立時間、現有規模、現有執業人數、執業資質配備等情況);
2.擁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近兩年有開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工作經驗,提供相關項目合同復印件;
3.近三年內未承擔被審計單位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業務;
4.近三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需提(ti)供注(zhu)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de)證明復印件(jian);
5.能(neng)夠適時調配較強(qiang)的(de)專業人(ren)員(yuan)承擔經濟責任審計任務;
6.本項目不(bu)接受聯合體(ti)(ti)。
六、選聘(pin)工作(zuo)流程
(一(yi))中介機構應(ying)在(zai)本公告要求(qiu)的時間內向交投(tou)能(neng)源(yuan)公司遞交報名(ming)材料。
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6月1日18:00
地址:南寧市通達東路1號南寧交投集團大樓14樓審計部。
(二)對報名的中介(jie)機(ji)構進行資(zi)格(ge)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對報名的中介機構進行資格審查,按規定確定3-5家入圍競爭的中介機構,并向其發出入圍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中介機構多于5家(不含)的,以公開抽簽的方式確定入圍者;資格審查合格的中介機構少于3家的,則重新開展選聘工作。
(三)入圍的中介機構按通知要求提交書面選聘材料。
(四)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中介機構的選聘材料進行評分,確定中選的中介機構。
(五)按規定與中選的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合同。
七、中介機構(gou)報名時需(xu)提交的書面材料
中介機構報名時需提交的書面材料應加蓋公章,提交材料如下:參加選聘單位報名表、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基本情況、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近三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八(ba)、公告(gao)中涉(she)及的(de)“三(san)年”
公(gong)告中(zhong)涉及(ji)的“兩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九(jiu)、聯系情況
在此次選聘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聯系黃女士,聯系電話。
附件:參加選聘單位報名表(點擊下載)
南寧(ning)交投能源(yuan)發展有限責任公(gong)司(si)
2022年5月25日